蔡大鹏 严选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08-29
四川
(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在逃逸过程中又第二次违章肇事致人死亡的,构成另一独立的
(2)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在逃跑中以驾车撞人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由于因交通肇事后心理上紧张恐惧而失控,为逃避罪责而不顾一切,驾车飞驰撞车撞人,造成多人伤亡,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上已由过失转化为故意,放任大多数人亡伤结果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其侵犯的客体不再是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而是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对其后一行为不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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