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媛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8-29
四川网:根据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634.html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格】
(一)强奸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二)强奸妇女2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
(三)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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