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凌 严选律师
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南充市
发布时间:2011-07-19
我国《》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此处所指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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