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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3-12-27 16:22:59

【法规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3.12.27
【实施日期】2003.12.27
【效力状况】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3年6月21日在清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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