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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拉脱维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5-07-01 16:23:02

【法规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拉脱维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5.07.01
【实施日期】2005.07.01
【效力状况】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拉脱维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4年4月15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拉脱维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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