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英辉 严选律师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12-08-09
庭立方:根据,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情形有如下几种:一是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具体包括该公开的不公开审理、不该公开的公开审理两种情形;二是违反回避制度的规定,即存在回避事由而没有回避的;三是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且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这里要注意仅仅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并不必然导致发回重审,还必须达到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程度;四是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是指违背合议审理制度、独任审判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的情况;五是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且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二审法院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只是可以而非应当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关联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225、2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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