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鹏 严选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2-09-26
庭立方:根据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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