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俞 严选律师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 瀛动力刑辩团队
江苏省盐城市
发布时间:2013-04-09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单位组织、指使盗窃,符合第二百六十四条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以追究组织者、指使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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