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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3-09-03

  庭立方: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 区分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具体来讲,两罪还有以下主要区别:

  1、二罪主观要件方面不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主观方面虽然都是过失,但两罪的过失内容有明显差别。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过失是普通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的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过失虽也是普通过失,但该过失是行为人对自己的某种举动所引起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不是行为人对自己的某种举动本身的态度。

  2、客观要件方面不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以危险方法实施了足以危及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即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死亡的行为,并且已造成死亡结果。主要表现为(1)犯罪行为对象的不同。在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犯罪主体实施的行为危及的是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行为人要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2)犯罪场所不同。过失以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危及的是公共安全。而过失致人死亡罪未有此限制。(3)危害后果不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行为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损失的”,才构成该罪。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只有一个行为后果那就是造成被害人死亡。(4)其它方面。过失以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法条文与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法条文形成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刑法第233条规定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及其法定刑之后指出:“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侵犯的客体不同。犯罪客体是犯罪侵害的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或利益)。过失以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的安全。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的安全,即不特定的多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所谓不特定,是指犯罪行为可能危害的对象,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某几个人的人身权或某项财产权,该行为一经实施,其犯罪就具有严重性或广泛性。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客观基础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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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二罪主观要件方面不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主观方面虽然都是过失,但两罪的过失内容有明显差别。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过失是普通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的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过失虽也是普通过失,但该过失是行为人对自己的某种举动所引起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不是行为人对自己的某种举动本身的态度。

  2、客观要件方面不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以危险方法实施了足以危及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即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死亡的行为,并且已造成死亡结果。主要表现为(1)犯罪行为对象的不同。在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犯罪主体实施的行为危及的是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行为人要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2)犯罪场所不同。过失以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危及的是公共安全。而过失致人死亡罪未有此限制。(3)危害后果不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行为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损失的”,才构成该罪。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只有一个行为后果那就是造成被害人死亡。(4)其它方面。过失以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法条文与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法条文形成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刑法第233条规定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及其法定刑之后指出:“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侵犯的客体不同。犯罪客体是犯罪侵害的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或利益)。过失以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的安全。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的安全,即不特定的多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所谓不特定,是指犯罪行为可能危害的对象,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某几个人的人身权或某项财产权,该行为一经实施,其犯罪就具有严重性或广泛性。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客观基础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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