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省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
浏览量2459
2020-0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为贯彻落实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
浏览量1946
2020-02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好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下列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一、依法严厉查处拒不配合防控措施
浏览量2831
2020-02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少数有疫情重点地区居住旅行史、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等人员,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等相关信息,造成病毒传播危险,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危害公共安全。为依法惩处上述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命令,自觉
浏览量3126
2020-0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的通知粤高法〔2020〕11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2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
浏览量1733
2020-0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为依法惩治妨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通告如下。一、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擅自脱离隔离治疗,或者来自病毒感染高发地区、与病毒感染高发地区人员密切接触,不服从隔离管理,故意隐瞒经历,造
浏览量2578
2020-02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2.05·【字号】·【施行日期】2020.02.05·【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执行,执行程序,执行正文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省委、最高院、海南省高院相关通知的要求,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浏览量3480
2020-02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江苏省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下列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属于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依法移交其他部门处理。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
浏览量1263
2020-02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保障全省疫情防控系列措施落地实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社会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一、依法严厉打击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的行为。拒不执行政府部门依法发布的防控措施
浏览量2781
2020-02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为全力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妨害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在我省疫情防控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一、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有关疫情
浏览量3717
2020-02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惩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通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惩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通知各中、基层人民法院: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教育、引导、警示、震慑职能,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得以顺利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现就
浏览量3214
2020-02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2.01·【字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执行,执行程序,执行正文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甘肃矿区人民法院: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浏览量2303
2020-02
2459·浏览
2020-02
1946·浏览
2020-02
2831·浏览
2020-02
3126·浏览
2020-02
1733·浏览
2020-02
2578·浏览
2020-02
3480·浏览
2020-02
1263·浏览
2020-02
2781·浏览
2020-02
3717·浏览
2020-02
3214·浏览
2020-02
2303·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