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1997年至2018年,被告人Y某利用其某地区公安处处长、某地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公安处党委书记、处长;某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间接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G某、L某、Z某等十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结算拨付、户口迁
一、案情简介被告人LW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LW涉嫌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共计6070987元,以非法采矿罪被人民检察院起诉。人民法院在2023年11月3日作出判决。二、办案过程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的委托后,立即开始履行职责,拿到卷宗并完成了阅卷工作,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