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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余财律师:S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发布时间:2015-02-04 00:00:00 浏览:4556次 案例二维码

S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关键词:危险驾驶

本案承办律师:汪余财

一、【案情简述】

S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草金路与七里大道交汇处时与被害人邓某某驾驶的无牌照珠峰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邓某某及邓某某车上乘客李某某受伤。事后检测S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49.2毫克/100毫升。

二、【辩护思路】

被告人S某系初次犯罪,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S某离异独自抚养自己年幼的儿子,在案发后有自首情节望法庭对S某判处缓刑

三、【裁判结果】

被告人S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四、【办案随笔】

醉酒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极不负责的行为。很幸运的是本案并没有造成不可挽救的结果。但是还是想要提醒大家注意安全,防范未然,喝酒后不要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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