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Z某运输、贩卖毒品,田银行律师尽力辩护,提出多个辩护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23 14:51:53 浏览:7388次 案例二维码

案件编号:(2014)卓安刑辩字第166号

关键词:运输、贩卖毒品

本案承办律师:田银行律师

田银行律师.jpg

一、【案例简述】

2010年10月左右,被告人Z某在Y省M县购买1000课麻古带回S省M地后,邀约曾某、胡某一起将麻古卖给苏某介绍的人。同年12月至次年1月,Z某在M县购买13000余颗麻古带回M地后,与胡某一起将麻古运至S省X县贩卖给他人。

二、【辩护思路】

以罪轻辩护为基础,田银行律师提出以下辩护要点:

(一)、本案被告人有特殊立功情节;

(二)、本案被告人与同案另一被告人罪行基本相当,应当适用相同刑罚;

(三)、本案被告人犯罪事实绝大部分由被告人供述认定,证据不足。

三、【判决结果】

核准死刑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