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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某容留他人吸毒,检方控诉容留他人吸毒罪,蒋健、杨红森律师为其提出轻罪辩护,终判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5-08-27 00:00:00 浏览:5608次 案例二维码

案件编号:2014卓安刑辩字72号
关键词: 容留他人吸毒
本案承办律师、本网资深律师:蒋健、杨红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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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述】——C某容留他人吸毒,检方控诉容留他人吸毒罪
2013年底至2014年5月期间,C某在Y市XX区XX路X号X幢 X单元X号临时居住的住房多次容留Y某、YL某吸毒。
二、【辩护思路】——蒋建律师、杨红森律师经过多方了解和研究案情,提出轻罪辩护:
C某到案后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裁判结果】——法院判处陈娟有期徒刑半年。
四、【办案随笔】——事实辩护和量刑辩护的取舍。
刑事案件在事实、证据较为清楚的情况下,作为律师就需要从量刑方面寻找突破口,本案的辩护意见就对C某的量刑起到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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