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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陈武律师接受委托 担任刘甲一案二审辩护人

发布时间:2016-03-31 00:00:00 浏览:5929次 案例二维码

本网陈武律师接受委托 担任刘汉一案二审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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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刘甲、刘乙等人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一案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并于5月23日上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刘甲、刘乙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两人不服提起上诉。

本网陈武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面对这样的重案要案,经过一审、二审的庭前会议,据湖北高院公告称,将于2014年7月14日,分别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上述被告人及被告单位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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