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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涉嫌职务侵占,曾莉律师做罪轻辩护——被告人张某某涉嫌贩卖职务侵占,曾莉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依法维护被告人张某某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7-11-13 00:00:00 浏览:3675次 案例二维码

案件编号:2016卓安律字第24号

关键词:职务侵占

承办律师:曾莉律师

一、【案例简介】——张某某涉嫌职务侵占

达疆公司开发了派L、D手机软件,负责提供点餐、外卖派送服务。2015年11月,张某某伙同XX公司负责商家扩展和商铺审核的工作人员,虚构商家、虚构消费方式骗取补贴,涉嫌职务侵占

二、【辩护思路】

1、公诉机关起诉罪名无意义,本案犯罪实施的主要环节是利用芮某职务便利完成,因此本案应当丁某为职务侵占罪

2、起诉书指控张某某骗取达疆公司16万余元证据不足,张某某从达疆公司获得的16万元中,有部分系下单时张某某自行支付的金额,其自行支付的金额不能认定为犯罪金额。

3、张某某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的从犯,具有法定的减轻、从轻情节

4、关于本案定性,应当综合考虑张某某系从犯,具有坦白、积极退赔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系初犯,平时表现良好,结合其家庭情况,恳请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三、【判决结果】

陈武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介入案情,多次会见被告人,与被告人家属积极沟通,寻找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走访相关知情人员,与被告人及被害人家属积极沟通,积极为被告人争取宽大处理,但最后法院认定张某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一年3个月

四、【办案随笔】

办理案件过程中,在事实、证据较为清楚的情况下,作为律师就需要从量刑方面寻找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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