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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某诈骗,田银行律师成功辩护,最终宣告缓刑

发布时间:2019-08-23 14:25:35 浏览:4377次 案例二维码

案件编号:(2016)卓安刑辩字第69号

关键词:诈骗

本案承办律师:田银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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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简述】

2015年12月5日,被告人H某、J某、S某、Y某、Z某、Z某乙来到Y县S镇W村、S村,谎称系大型超市前来搞活动,并通过播放录像和做虚假实验的手段,将从市场上购得的普通碗编造成具有养生和保健功能的“XX养生碗”,以220元或27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高价“销售”。同月7日,被告人Z某丙、Z某丁加入。自2015年12月5日至9日,H等八被告人先后到Y县S镇、G镇、L镇、Y镇、骗得喻某、肖某等358名被害人现金102000元。H某等八被告人按照两人一组,按股分成等方式,在扣除车费、礼品费等费用后予以分赃。2015年12月10日,H某等八被告人在Y县B镇被抓获归案。

二、【辩护思路】

以罪轻辩护为基础,田银行律师提出以下辩护要点:

(一)、本案指控被告人诈骗金额102000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二)、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积极退赃,在犯罪中作用一般,且当庭自愿认罪、系初犯。

三、【判决结果】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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