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编号:(2018)卓安刑辩字第 号
关键词:贩卖毒品
本案承办律师:田银行律师
一、【案例简述】
2018年1月12日、1月30日、2月1日,W某在C市C区XX路XX号附XX号XX大道XX广场X楼“XX私人影吧”内,先后三次分别以150元/袋价格贩卖毒品大麻给吸毒人员严某某。
2018年2月1日,民警在C市C区XX路XX号附XX号XX大道XX广场X楼“XX私人影吧”内将W某挡获,在该影吧吧台抽屉内查获两个带“XX”标志的黑色长方形盒子,一个盒子内有21袋用透明塑料包装袋的灰绿色花朵状植物,一个盒子内有25袋用透明塑料包装袋袋灰绿色花朵状植物。
二、【辩护思路】
以罪轻辩护为基础,田银行律师提出以下辩护要点:
(一)、本案被告人到案后入式供述犯罪事实,成立坦白;
(二)、被告人无前科,系初犯;
(三)、涉案毒品为大麻叶,毒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
三、【判决结果】
一审判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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