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一、【案情简述】——二人合谋,在某小区内盗窃名牌自行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000多元
被告人T某,四川省某县人,刚刚年满十八周岁,初中文化。2012年4月份某一天,T某和L某事先商定后,来到成都市G区某街某院内伺机盗窃。其后,两人发现该小区某单元楼梯口停放着一辆名牌山地自行车(该自行车属被害人Y某所有,事后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2000多元)。于是,T某望风,L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开锁工具将该车锁撬开。两人在转移该车到院门口时,被巡逻队员挡获。被盗自行车已经发还被害人。
2012年4月份,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其刑事拘留。经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份被执行逮捕,后移送审查起诉,提起。
提起公诉后,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决定为T某指定辩护人,并最终决定由卓安团队律师张颖出庭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12年8月份,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二、【辩护思路】——律师提出四点罪轻辩护意见
2012年8月份,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卓安团队律师张颖接受指派,作为其辩护律师出庭为其辩护,发表的主要意见为量刑辩护,并提出四点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 平素表现方面:无前科劣迹。
2. 后果方面: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没有实质上的社会危害性。
3. 事后态度方面:坦白交代,认罪态度好,悔罪态度好。
4. 家庭及教育方面:母亲早逝,父亲离家不能联系,教育程度初中。家庭境况差,教育不佳。
三、【裁判结果】——情理之辩打动人心,T某获刑5个月,500元
本案最终成功辩护,对T某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元。此时,T某已羁押四个月以上,很快就可以和家人团圆,希望这次经历能够让T某受到震动,未来能够健康的成长!
四、【办案体会】——好的辩护既要用功,也要用心;既要讲法,也要讲情
当我得知本次法律援助案件的当事人是一个刚刚成年、家境极差的年轻人时,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我对他充满了同情。我是一名律师,但我首先是一个母亲。我的孩子可以健康地成长、快乐地生活,但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会这么幸运、这么幸福。T某虽然犯了错,但是,他的人生之路还很长。在人生的起跑线上摔倒一次,不能让他因此输掉整个人生!
在认真查阅案卷后,我决定为其做罪轻辩护,并最终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编辑点评】——做好法律援助,律师义不容辞
卓安团队律师历来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我们团队的基本理念,是以维护社会正义为使命,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工作宗旨。不论收不收费、收费多少,只要接手该案,就会倾注心力,提供最好的辩护。张颖律师是本团队的核心律师,也是全国著名的公益律师。她的辩护很好地诠释了我们团队的这一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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