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起诉意见书》指控认为,嫌疑人李某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已触犯,应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姚志刚在接受嫌疑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羁押地会见嫌疑人,在充分取得嫌疑人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的分析了案件情况。其后,承办律师多次前往嫌疑人羁押地成都市看守所会见了嫌疑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向嫌疑人转达家人的嘱托。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和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且部分观点取得承办检察官的认可。庭审过程中,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充分发表自己的辩护意见,得到法官及当事人的赞许。
三、辩护思路
被告人李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其在到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与卖淫女之间没有形成严密的组织关系,与具有较强组织性的犯罪相比,社会危害性较小。发卡人龚某和吴某也并非受李某控制约束,他们之间仅仅是业务合作关系,龚某的发卡行为不是由李某安排的,而是自行为之。被告人李某组织卖淫行为的时间跨度较大但实际的进行时间较短,并且单笔获利少。
四、办案结果
在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观点的基础上一审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判处5年零六个月,当事人对这一判决结果表示十分满意,并当庭表示不上诉。
五、办案心得
对代理律师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诉讼的效果好坏,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代理律师诉讼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并对案件在诉讼阶段的胜败助一臂之力。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同时积极主动的与承办检察官、法官交流沟通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内容,而更多的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赢得相对较好的便利条件,对于案件本身也可以取到很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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