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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卓安团队律师为其做罪轻辩护

发布时间:2020-07-07 13:59:35 浏览:4303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办案过程

管宇律师接受肖某委托后,多次前往成都市看守所会见徐某,2017年1月10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全天开庭审理本案,2月22日宣判。

三、辩护思路

本案中认定徐某贩卖毒品的事实不清,关键证据缺失,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许某构成贩卖毒品罪。本案能认定的徐某容留他人吸毒的次数应认定为2次,并且在容留吸毒中,实际上肖某发挥着主导作用,徐某应酌定从轻处罚。徐某是初犯,并且家庭责任较重,改进空间大,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徐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五、办案心得

在对贩卖毒品罪的刑罚认定时,关注点不仅在于毒品的种类、数量和纯度,买受人的数量和贩卖的次数也是关系定罪量刑的重要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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