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7年7月2日23时许,被告人唐某与被害人蒋某在其共同租住的位于成都市某小区房屋内,酒后因琐事发生争执。期间,唐某持刀具试图伤害蒋某,被其同住室友黄某阻拦。其后,在唐某准备离开房间时,唐某与蒋某再次发生争执,唐某随即使用房屋内的黄色手柄水果刀将蒋某脖子划伤。经鉴定,蒋某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詹勇、李文慧在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向被告人转达家人的嘱托。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唐某的行为构成,受害人受伤后,被告人积极进行救治,案发后,被告人唐某明知医务人员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受害人在该案中有重大过错,被告人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建议对被告人T某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唐某犯,判处三年,四年。
五、办案心得
对辩护律师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诉讼的效果好坏,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代理律师诉讼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详师按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案件事实,确定当事人可能涉嫌罪名,开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为顺进行专项辅导奠定良好基础。同时积极主动的与委托人交流沟通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内容,而更多的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赢得相对较好的条件,对于案件本身也可以取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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