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路行驶时,与沿人行横道过路的行人陈某某、王某某发生碰撞,致陈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 办案过程
因本案案情重大复杂,为及时了解案情,承办律师葛晓波在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羁押地会见被告人张某某,在充分取得被告人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的分析了案件情况。其后,承办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向被告人转达家人的嘱托。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 辩护思路
对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的事实均无异议,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张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故依法可从轻处罚。
- 办案结果
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二年,二年。
- 办案心得
对于交通事故案件,除分析构成要件外,还要综合考虑主观动机、伤害结果、社会影响以及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量刑情节,尽量争取对被告人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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