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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吕灵兮律师经过不懈努力,不予逮捕(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4-04-28 19:42:53 浏览:1747次 案例二维码

案情简介

业主回家拿东西,被保安拦车,试探性的往前开后,保安还是不让开,副驾驶下去拉人的时候,保安钻进车底、爬到车轮下,下车查看时忘记换车开了(自己的车会主动切p当),车往前溜被轮胎压倒受伤,业主发现溜车后马山上车倒车并打了110、120.

辩护思路

整个事情事出有因,当事人没有寻衅滋事的犯罪故意和行为,对方存在自陷风险的行为,对结果发生的负主要责任,事发当时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可能达不到立案标准,本案属于邻里纠纷,适用民法、行政法完全可以解决,刑法具有谦抑性,本案不需要上升到刑事处理,不满足逮捕的条件。且当事人的妻子怀孕7个月,一人在家需要照顾,本案存在不批捕的酌情考虑因素。

办案过程

接案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撰写书面辩护意见,与办案单位联系,确认承办检察官后,第一时间提交书面意见,并多次沟通。

办理结果

在没有赔偿、谅解的情况下,检察院不予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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