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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诈骗罪,望之辩团队韦端宁律师积极为其辩护获缓刑

发布时间:2021-05-09 19:43:32 浏览:3823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刘某盗取陈某、袁某及某的身份证、学生证办理银行卡,并在网上贷款平台贷款。截止2016年3月10日,刘某在深圳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平台上,使用袁某的信息贷款10063.7元,使用陈某的信息贷款16830.4元,使用张某的信息贷款15542.2元。刘某获取贷款以后,均按约定还款。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询问案件的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三、辩护思路

搜集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查阅妨碍信用卡管理罪、诈骗罪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案例,就本案的相关问题与公安机关交流法律意见。

四、办案结果

因为家属代犯罪嫌疑人完成退赔,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经过承办律师的积极辩护与沟通。法院认为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刘某的行为认定为妨碍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五、办案心得

对代理律师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诉讼的效果好坏,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代理律师诉讼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并对案件在诉讼阶段的胜败助一臂之力。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同时积极主动的与承办检察官、法官交流沟通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内容,而更多的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赢得相对较好的便利条件,对于案件本身也可以取到很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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