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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仰宗洲律师为其辩护。酌定不诉

发布时间:2021-07-15 11:41:52 浏览:6912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田某因与被害人个人矛盾,于2020年11月和2021年1月先后两次对被害人陈某某宝马汽车喷油漆,造成被害人合计损失13600元。事发后,2021年3月,田某在深圳机场被抓获。

二、办案过程

后经朋友介绍,仰宗洲律师介入为其辩护,受其委托联系上被害人陈某某,赔付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较好;2、嫌疑人造成的数额较少;3、嫌疑人已经进行了赔付。4、嫌疑人系多家公司股东负责人。5、被害人已谅解嫌疑人,两人关系在逐渐修复,坚持起诉有碍两人社会关系修复。综上意见,请求检察机关对嫌疑人田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四、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于2021年6月10日对嫌疑人田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辩护思路和辩护空间,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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