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述】
2023年4月19日23时许,成都市公安局某分局民警W某、辅警L某接指令到成都市高新区某门口处理一起醉酒求助警情。现场有王某和另外两个醉酒男子,在出警过程中,民警在将另外两名醉酒男子扶上120救护车准备送医院醒酒时,王某突然脚踢民警W某腿部,随即两名警察对王某进行控制,过程中王某又用拳头击打辅警脸部,造成其面部软组织伤。
二、【辩护思路】
1.辩护人对王某袭警的行为不持异议,但结合其作案动机、原因、手段、后果等因素综合考量,建议对其酌定从轻处罚
2.王某到案后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3.王某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低,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三、【裁判结果】
检察院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从轻、从宽情节,决定对王某酌定不起诉。
四、【办案随笔】
法律知识在不断的完善和更新,需要不断的学习才能应对不断发展的社会;而办案的技巧和能力要在熟练的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相互的学习、借鉴、交流以及实践、探索而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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