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9年左右被告人苗某某与被害人于某通过QQ认识,之后苗某某以假名同于某交往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在二人发生性关系时苗某某拍照并录像。2020年8月末,于某提出跟苗某某分手并在QQ上拉黑了苗某某,苗某某为了报复及继续与于某发生性关系,将其拍摄的与于某性爱视频、裸照的事情告诉了被告人姚某某,并与姚某某预谋以于某的性爱视频、裸照相威胁迫使于某同意与多人发生性关系。在姚某某的威胁下,于某被迫答应出来同姚某某见面。于某同意后,苗某某联系了被告人何某,姚某某联系了被告人刘某某,4人对于某进行了轮奸。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积极争取被害人谅解。积极与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并向法庭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1、被告人何某在该案中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威胁被害人与之发生性关系。
2、被告人何某对于苗某某和姚某威胁于某并不知情,没有轮奸的故意。
3、被告人何某在案发前,并未受过任何刑事处分,是初犯、偶犯,没有前科,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请求法庭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犯,判处十一年六个月。
五、办案心得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会见,在了解案情之后,第一时间查阅了当地法院的司法判例,做好被害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对于强奸这样的案子,特别敏感,但是作为专业的刑辩律师,就需要逆流而上,坚定不移地还原事实真相,尽最大努力去推动案件。此外,对于本案而言,除了要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公正,还要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被害人及家属考虑,在维护被告人权益的情况下,尽量减轻对被害人心理伤害。虽然最终得到被害人谅解,但希望被告人明白自己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真心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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