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1年7月10日鲍某某朋友以办理信用卡为由拿走鲍某某的银行卡,实际是进行不正当交易,后鲍某某被以帮助信息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罪名均无异议,犯罪事实有异议,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1、鲍某某不具有规定的犯罪客观行为;
2、应正确对鲍某某的个人行为性质进行刑法评价。
四、办案结果
鲍某某被检察院认定构成犯罪,但不予逮捕。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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