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1月24日至28日期间,王某知识孟某(另案处理)、潘某、张某将两名未成年少女董某、郑某拘禁在某某万达公寓,期间将董某强奸。
辩护思路
通过阅卷后,根据起诉意见书所陈述的事实,认为王某不构成,所以对于强奸罪做无罪辩护,对做罪轻辩护。
办案过程
详细撰写法律意见书,通过排非申请和在案证据,努力说明不构成强奸罪,获得检察官认可。
办理结果
通过审查起诉阶段的努力,检察院在移送移送时,没有认定强奸罪,只是保留了非法拘禁罪起诉,最终法院也只是判处构成非法拘禁罪,一年三个月。
办案心得: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有时需要一种磕的精神,才能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