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海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闫某协助组织卖淫罪,辽宁沈阳刑事律师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刑匠律师团队创始人王刚律师认真代理二审法援案件,遗憾最终维持原判。

发布时间:2022-05-04 15:45:15 浏览:9242次 案例二维码

案情简介

2016年至2018年7月,被告人杨某、刘某、穆某、闫某、徐某、吴某等人在沈阳某健足会馆担任营销经理,负责向客人推荐卖淫服务等工作。一审认定闫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伍万元。

辩护思路

一审已认定构成犯罪,通过阅卷和会见等工作,确定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力争可以改判。

办案过程

通过阅卷、会见、与法官沟通辩护意见、提交书面辩护词等,努力做好二审法援案件。

办理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心得:刑事案件越往后走,不但当事人难改变结果,连律师也非常难改变结果。所以尽量维护当事人权益吧!

发表评论
去登录
加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