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8年初,被告人贺某、高某、贾某等人在沈阳市沈河区成立理发店,通过诱骗被害人进店免费体验、进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被害人消费的方式获取利益。同时雇佣冮某、李某、乔某、陈某2、杜某、张某、毕某、洪某、陈某等人多次参与强迫交易犯罪,严重侵害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在沈阳地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辩护思路
本案是多人犯罪,指定辩护的被告人拍最后一位,此前已认罪认罚一年半,目标争取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争取到更低的刑罚。
办案过程
在会见后,详细审查卷宗,认罪准备质证,开庭时大胆对证据提出质疑,庭后与家属联系主动缴纳,为争取更轻刑罚努力做准备。
办理结果
陈某犯,判处一年二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办案心得:本案在多人犯罪且已认罪认罚的基础上,通过积极辩护和缴纳罚金,依然有可能获得比认罪认罚较轻的刑期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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