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26日,被告人郑某在沈阳市某某公交车上趁同车乘客鲁某不备,从其双肩包内盗走一个黑色钱包,内有人民币2285元,钱包经鉴定价值10元。
辩护思路
王刚律师认为,在当事人已经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也尽量争取更低的量刑处罚。
办案过程
王刚律师会见办案人,了解到郑某是聋哑人,向法官提出审查起诉时具结书不是辩护人所签等,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但未获认可。
办理结果
被告人郑某犯,判处六个月。
办案心得:虽然努力争取了,但认罪认罚的具结书真的对后续的办案影响很大,当事人在审查起诉时要尽早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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