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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盗窃案,辽宁沈阳刑事律师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刑匠团律师队创始人王刚律师经过不懈努力当事人获拘役刑处罚。

发布时间:2022-05-01 16:28:25 浏览:3950次 案例二维码

案情简介

2020年8月12日3时许,被告人马某某在沈阳市沈河区家常菜饺子馆门,使用事先准备的工具,将饺子馆业主廖某放在饭店二楼楼板上布兜里的1520元零钱盗走。

辩护思路

盗窃犯罪事实比较简单清晰,当事人已认罪认罚。故仔细阅卷,发现可以从轻的量刑情节。

办案过程

当事人通过会见详细了解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并通过阅卷挖掘了其他量刑从轻情节,努力为当事人从轻处罚做努力。

办理结果

被告人马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办案心得:在犯罪事实较为简单清晰的情况下,尽量为当事人争取更轻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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