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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杜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李坤、樊攀律师为其辩护,获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2-05-28 16:39:57 浏览:10162次 案例二维码

此案件已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2-072号

一、案情简介

起诉意见书指控:2015年8月20日,杜某某私自通知C石油公司,并私自出具盖有A公司公章的《关于XXXX更改开票结算的说明》、《暂缓支付XXXXX租金的说明》、《补充协议》,将应该由B公司结算的租金 2172619元被A公司结算,后A公司将该款全部支付给了D公司。2019年11月22日,公安局以杜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侦查中将罪名变更为合同诈骗罪。2021年8月23日以合同诈骗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办案过程

(一)剥茧抽丝溯真相,兵贵神速定乾坤

杜某某找到李坤律师时本案已经刑事立案,且取过多次笔录。李坤律师通过杜某某陈述案情及查阅材料,敏锐地发现本案系因股东纠纷演变的典型的刑民交叉案件,是一起被错误立案的刑事案件。

李坤律师迅速召集团队律师开展案情讨论会,全面梳理此前民事案卷材料,拟定刑民结合的全面办理方案,立即启动刑事案件所指向《补充协议》确认协议有效之诉。因C公司在民事诉讼中认可《补充协议》效力,详细陈述了协议签订、履行的过程,由此李坤律师团队通过合法途径为刑事案件取得有利证据。

紧接着,李坤律师决定启动D公司与A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诉讼,通过审理确定A公司款项支付行为合法。基于上述民事案件,李坤律师团队更加坚定本案就是一起股东间民事纠纷,委托人杜某某不应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信念。

(二)沟通遇阻困难现,巧用导图创出路

李坤律师团队在侦查阶段两次提交杜某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法律意见书,从案件事实还原,到犯罪构成进行了详细论述。遗憾的是公安机关非但没有采纳该意见,而是在认识到罪名存在问题后,神奇的将罪名变更为合同诈骗罪,向检察院提请审查起诉。但李坤律师团队仍坚信每一个案件都应得到公正的审理,每一位无罪的委托人都不应被误判。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樊攀律师立即前往检察院阅卷。但面对纷繁复杂的案情、剪不断理还乱的多方关系,如何让承办人快速、详细了解整个案件经过及法律关系,成为李坤律师团队首先要解决的难题。

针对该问题,樊攀律师想到了诉讼可视化。通过整个团队细致入微,由表及里地分析提炼案情,樊攀律师最终将10本刑事案卷所载明的内容,通过一张条理清晰、逻辑严谨的思维导图予以展现。通过该份思维导图,使承办人快速接受了李坤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认可案件现有证据确实不足以认定杜某某构成合同诈骗罪。虽然承办人并没有马上作出不起诉决定,但答应李坤、樊攀律师会对案件进行细致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到此,李坤律师团队认为案件办理又迎来了新的希望。

还原案件全貌的思维导图

(三)专业彰显司法正义,说服检察官不起诉

案件停滞在检察院的日子,李坤律师团队却一刻没有停止对案件剖析。李坤、樊攀律师先后提交三份法律意见书,两套证据册,对案卷中报案人、证人的笔录进行详细梳理,制作笔录索引将重点内容进行提取,将报案人笔录中的矛盾之处,可能为虚假陈述的内容一一进行罗列。

经过对案件事实、全部证据材料及报案人笔录结合比对后,证明报案人所主张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逻辑混乱。李坤、樊攀律师坚定且严肃地向承办人提出所谓的杜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根本就是“被害人”张某某的一面之词,企图以刑事手段介入双方的民事纠纷,以错误的方式取得不当利益。通过如此这般不断的努力与争取,承办人终于认可了李坤律师团队提出的不起诉意见,告知会将本案上会研究,回去等通知就好。李坤、樊攀律师在得到这个答复后,就知道这个案子我们赢了。

(四)尘埃落定,不起诉是对无罪之人最好的嘉奖

案件在检察院10个月后的某一天,承办人拨通了樊攀律师的电话。承办人在电话中说:“我告诉你们的当事人,一定要感谢你的律师,因为你律师的不放弃和努力,有理有据的辩护,让我们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年4月6日,樊攀律师陪同杜某某到检察院领取《不起诉决定书》。承办人再次对杜某某说,一定要感谢你的律师,因为他们的专业、努力,才让我们作出不起诉决定时也更有了底气。而当杜某某拿着《不起诉决定书》时,这位曾经叱咤商场的老人却红了眼眶。只有我们陪着他一起走过的律师,才知道在案件办理的670天里,我们一同经历了什么,才懂得这份来之不易的《不起诉决定书》有着怎样的分量。

到此,曾经共同奋斗的伙伴,张某某与杜某某长达数年的经济纠纷告一段落。但我们知道,一切并没有尘埃落定,张某某一定会就《不起诉决定书》进行申诉,公安机关一定会提起复议,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斗还在继续。

三、辩护思路

(一)通过对本案基本情况及时间线的梳理,还原出案件的真实情况,证明杜某某无论是在协议的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均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更不存在所谓的“蓄谋已久”的非法占有目的;

(二)《关于收回加油站使用权的声明》真实有效,并非杜某所伪造;

(三)张某某对加油站被收回一事明知并认可,实际是由张某某要求杜某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签订《补充协议》。

(四)杜某某在主观方面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实际上既未占有加油站股权,也未占有C公司支付的租金及其他任何权益。

(五)从客观方面分析,杜某某无论是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还是在履行过程中,并未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未实施欺诈行为。

四、办案结果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五、办案心得

本案是一起由股东间经济纠纷引发的典型刑民交叉案件,而该类型案件也是现今多发、频发在股东之间最多的刑事案件。因公司开办、经营多以人和性为特点,在共同经营过程中,就好比热恋期的情侣,股东之间总是“这也行,那也好”“你说的算”“都听你的”,因此在办理公司事务的过程中并不注重程序问题,商讨、办理事务也多以口头形式进行,这就导致事务办理过程中确实存在诸多瑕疵。可这些瑕疵,在股东分手时,就成了一方伤害另一方的武器,成了一方将另一方送上刑事法庭的理由,而被伤害的那方因为没有证据,往往只能打碎了牙往肚里咽,此中的苦自然也只有当时人自己知道。

因此,李坤律师团队在此提醒各位经营者,即使现在你与你的合作伙伴,正在你侬我侬,也不要忘记公司经营要照章办事,这样在你们分手时,才能潇洒地转身,才能和平的他日江湖再见。

同时,对于此类复杂的刑民交叉案件,如何让承办人了解案件真实情况,要比论述主客观要件重要的多。因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除了要耐心、细心,还要充分利用办案工具,比如诉讼可视化,思维导图等,以清晰的形式协助承办人办案,使无论是公诉人还是律师都可以掌握正义,都可以有底气的说出,我代理的犯罪嫌疑人无罪。

感谢团队郑维沂律师和其他小伙伴也主办或参与了民事案件代理工作,感谢邓毕霄律师参与了侦查阶段辩护工作,她(他)们为本案最终不起诉做出了不同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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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1条)
  • 庭立方顾问-罗书平

    显而易见,本案成功获得检察院不起诉的关键之一在于:辩护人通过杜某某陈述案情及查阅材料,发现本案是一起因股东纠纷引发的刑民交叉案件。辩护人迅速召集团队律师开展案情讨论会,全面梳理此前民事案卷材料,确定了“刑民结合”的全面办理方案,并立即启动刑事案件所指向《补充协议》确认协议有效之诉。由于C公司在民事诉讼中认可《补充协议》效力,详细陈述了协议签订、履行的过程,由此律师团队通过合法途径为刑事案件取得有利证据,从而为明确提出“杜某某不应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辩护思路打下了基础。

    2022-05-31 1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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