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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全案判缓案

发布时间:2022-06-24 16:45:49 浏览:6585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21年3月28日晚,在三路口夜市区,刘某带领肖某、朱某(另案处理)等人,与李某带领的杨某、许某等人在某酒店旁聚集碰头,后双方领头人刘某、李某因与王某的三角感情问题发生冲突,刘某一方持匕首、莱刀等工具,李某一方持砖块,双方互殴。刘某、李某、肖某等人均受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肖某、刘某、许某构成轻微伤,李某构成重伤二级。肖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建议量刑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李某左背部长达6CM的深达胸腔的贯通伤致左肺叶破裂切除是其认定为重伤二级的原因,但这一刀非肖某所为。理由:

A.肖某使用的是刀身较短的折叠刀,刀身的长度不可能从后背部贯穿身体至肺部;

B.朱某(未成年)在笔录中供述是自己捅了李某一刀;

C.现场监控视频显示,肖某没有直接和李某发生打斗。

本案的作案工具折叠刀、水果刀、菜刀下落不明。

四、办案结果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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