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容留卖淫罪
结果:变更强制措施为
亮点:采纳羁押必要性审查律师意见
焦点:容留卖淫;羁押必要性审查;取保候审
封面语:L某某涉嫌容留卖淫犯罪,四川省刑事专业律师杨震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该案辩护后,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检察机关依法采纳变更强制措施。
二、案情简介
L某某利用自行经营的旅馆,先后容留多名卖淫女在旅馆内卖淫,并分取一定利润。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拘后被依法批准逮捕。
三、办案过程
L某某家属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委托杨震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杨震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以下工作:
1、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委托辩护手续并阅卷;
2、会见L某,核实案件证据与事实;
3、积极与向检察机关沟通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
四、办案思路
该案经快速阅卷后,辩护人认为虽L某某未完全如实供述,但全案其他证据能够确实证明L某某构成容留卖淫罪。经与检察机关沟通,获悉当初作出批捕决定也系嫌疑人未如实供述全案事实的原因。基于此,辩护人庚即前往会见嫌疑人,告知该案阅卷后的证据情况及关于证据确实充分的相关法律规定后,嫌疑人表示愿意配合辩护人工作,如实供述、争取情节。后辩护人立即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归纳该案从宽情节以及考虑嫌疑人当前认罪悔罪态度,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检察机关依法采纳。
五、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接受了辩护人的意见,对L某某取保候审。
六、办案心得
依法为嫌疑人提出无罪、罪轻的辩护是辩护律师的职责,根据案件证据的具体情况,依法选择对嫌疑人最有利的辩护方案才是最有效的辩护,而不论是否为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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