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6年,W某受L某、H某和Y某的委托,为帮助Z某办理找关系。为此,W某收取Y某三人支付的取保候审费用约200万后联系F某。因取保候审办理没有成功,L某等人也没有将取保候审费用归还给被害人L某,2022年L某便向公安机关报案,W某等人被以立案并刑事拘留。
辩护思路
通过会见,律师了解到W某为帮助办理取保候审联系了F某,且F某曾多次向W某及其家人表明过其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且W某对此深信不疑。因此,本案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关键在于F某是否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以及W某是否存在截取取保候审办事费的行为。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张敏律师和姚振宇律师立刻前往当事人W某被关押的湖南省某看守所开展会见工作,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后,向家属进行反馈并沟通确定辩护方案,迅速开展证据搜集工作,撰写《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并保持案件进展的跟进。
在办案机关将案件报送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张敏律师和姚振宇律师去到湖南会见W某,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与承办检察官进行充分的当面沟通,同时,提交了书面的法律文书。
办理结果
检察院最终认可了张敏律师和姚振宇律师的辩护意见,对W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为W某争取到取保候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