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偷越国边境罪
结果:偷越国边境罪改判无罪
亮点:法院采纳辩护意见
焦点:偷越国边境是否构成犯罪
封面语:L某某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四川省刑事专业律师代莉介入该案辩护,L某某被法院认定其中一罪为无罪,判决一罪。
二、案情简介
当事人L某某受高薪诱惑在没有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从云南省边境通过偷越国境的方式到位于缅甸的诈骗公司从事活动,参加针对中国境内不特定公民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案发后当事人到缅甸口岸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认为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应数罪并罚。
三、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L某某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理由如下:
当事人偷越国边境1次,现无证据证明其多次偷越国境或结伙3人以上偷越国境,无证据证明其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为目的而偷越国境,指控证据不能证明当事人的偷越国境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因此当事人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四、办案结果
法院认定L某某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