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优秀案例】涉黑案中J某涉嫌包庇罪,李斐律师为其辩护,依法获检察机关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3-07-29 16:43:25 浏览:1564次 案例二维码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年122号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包庇罪

结果:不起诉

亮点: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

焦点:包庇罪证据是否充分;疫情会见难;涉黑;

封面语:涉黑案中J某涉嫌包庇罪,李斐律师介入后迅速捕捉本案关键问题,认为本案证据不足,经充分的辩护工作后让J某成功获不予起诉。

 

二、案情简介

2019年3月份开始,L某某(另案处理)在东莞市某镇某街经营按摩店,被不起诉人J某负责通风报信,因为L某某与J某关系密切,J某又在公安机关做治安员。L某某等人组织了多名妇女以按摩为名吸引嫖客进入该店消费,后向嫖客介绍并提供手淫、“快餐”(性爱)等卖淫项目,收取嫖客60元至200多元不等的嫖资,后返利给卖淫女30元、70元、130元等不同幅度的提成。经查,从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28日,L某某经营的按摩店共非法获利约20万元。

 

 三、办案过程

李斐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为J某展开了以下工作

1、本案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委托李斐律师介入此案,2020年3月份时,疫情刚起来,辩护人通过看守所的视频设备会见,该设备简陋,通话质量差,听不清说话内容,而且限制时间每次会见只有1个小时不到,本案案情非常复杂,需要大量时间整理案情,会见效果不是很好。虽然会见效果不好,但通过多次、耐心的会见,逐渐搞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J某跟辩护人反馈没有包庇罪的犯罪事实,辩护人做好会见记录,初步拟定无罪的辩护思路。

2、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相关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当然公安机关一如既往的不予透露本案的详细案情,但通过沟通还是了解到一些大概信息,公安机关重点放在对主犯L某某的侦查。因为当时还没有阅到本案卷宗,但是辩护人直觉认为本案很大可能证据不足。因为涉及包庇的内容都是通过言语去实施,J某坚定认为自己没有通过言语泄露信息包庇L某某,就算L某某指正J 某也只是孤证,没有其他证据佐证。

3、本案公安机关移送材料到检察机关后,辩护人阅卷后,反复研讨案件卷宗,将案件卷宗熟透于心后,多次会见J某,J某依然认为自己没有实施包庇罪的犯罪事实,通过核对沟通本案全案证据,辩护律师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J某构成包庇罪。辩护人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指出本案证据不足,帮助J某申请取保候审,由于该案涉黑,检察机关可能办案比较谨慎,不批准对J某取保候审,且检察机关通过退查补充证据。

4、检察机关第一次退查回来,辩护律师依然第一时间去申请阅卷,辩护人又对退查卷宗深入研究,依然得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J某构成包庇罪的意见。

 

四、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J某构成包庇罪:

1、本案证据中,只有几名证人证实J某与L某某经常通电话,但通话的内容不清楚。J某坚称自己没有通风报信,L某某也供述J某没有通风报信,印证J某的供述。辩护人通过证据分析,揭示了本案证据链的薄弱环节。

2、由于本案中公安机关认定J某通风报信帮助L某某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但本案中缺乏J某通风报信的关键证据,而且也没有其它证据佐证J某通风报信。按照公安机关的逻辑,J某在治安队工作,就天生能很便利掌握相关打击信息,就会很容易实施通风报信。辩护人通过提出多个疑点和合理解释,认为认定J某通风报信系办案部门的猜测。

 

五、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通过退查后,依法对J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六、办案心得 

由于本案是涉黑犯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非常重视。辩护律师从侦查阶段就介入熟悉案情了,由于J某一直都是否认有包庇罪的犯罪事实,从一开始辩护人就朝无罪的方向走,辩护人通过深入的辩护工作后更加印证无罪的方向,由于辩护律师的不懈努力和辩护活动的影响,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表明辩护律师对案件事实的辩护和无罪方向的坚持是有效的,并取得良好的结果。本案的处理充分展示了我国法治体系中各个机关的职责和作用。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检察机关审慎权衡证据,决定是否起诉;而辩护律师则通过辩护活动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发表评论
去登录

涉黑案中J某涉嫌包庇罪,李斐律师为其辩护,依法获检察机关不起诉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年122号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包庇罪

结果:不起诉

亮点: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

焦点:包庇罪证据是否充分;疫情会见难;涉黑;

封面语:涉黑案中J某涉嫌包庇罪,李斐律师介入后迅速捕捉本案关键问题,认为本案证据不足,经充分的辩护工作后让J某成功获不予起诉。

 

二、案情简介

2019年3月份开始,L某某(另案处理)在东莞市某镇某街经营按摩店,被不起诉人J某负责通风报信,因为L某某与J某关系密切,J某又在公安机关做治安员。L某某等人组织了多名妇女以按摩为名吸引嫖客进入该店消费,后向嫖客介绍并提供手淫、“快餐”(性爱)等卖淫项目,收取嫖客60元至200多元不等的嫖资,后返利给卖淫女30元、70元、130元等不同幅度的提成。经查,从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28日,L某某经营的按摩店共非法获利约20万元。

 

 三、办案过程

李斐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为J某展开了以下工作

1、本案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委托李斐律师介入此案,2020年3月份时,疫情刚起来,辩护人通过看守所的视频设备会见,该设备简陋,通话质量差,听不清说话内容,而且限制时间每次会见只有1个小时不到,本案案情非常复杂,需要大量时间整理案情,会见效果不是很好。虽然会见效果不好,但通过多次、耐心的会见,逐渐搞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J某跟辩护人反馈没有包庇罪的犯罪事实,辩护人做好会见记录,初步拟定无罪的辩护思路。

2、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相关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当然公安机关一如既往的不予透露本案的详细案情,但通过沟通还是了解到一些大概信息,公安机关重点放在对主犯L某某的侦查。因为当时还没有阅到本案卷宗,但是辩护人直觉认为本案很大可能证据不足。因为涉及包庇的内容都是通过言语去实施,J某坚定认为自己没有通过言语泄露信息包庇L某某,就算L某某指正J 某也只是孤证,没有其他证据佐证。

3、本案公安机关移送材料到检察机关后,辩护人阅卷后,反复研讨案件卷宗,将案件卷宗熟透于心后,多次会见J某,J某依然认为自己没有实施包庇罪的犯罪事实,通过核对沟通本案全案证据,辩护律师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J某构成包庇罪。辩护人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指出本案证据不足,帮助J某申请取保候审,由于该案涉黑,检察机关可能办案比较谨慎,不批准对J某取保候审,且检察机关通过退查补充证据。

4、检察机关第一次退查回来,辩护律师依然第一时间去申请阅卷,辩护人又对退查卷宗深入研究,依然得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J某构成包庇罪的意见。

 

四、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J某构成包庇罪:

1、本案证据中,只有几名证人证实J某与L某某经常通电话,但通话的内容不清楚。J某坚称自己没有通风报信,L某某也供述J某没有通风报信,印证J某的供述。辩护人通过证据分析,揭示了本案证据链的薄弱环节。

2、由于本案中公安机关认定J某通风报信帮助L某某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但本案中缺乏J某通风报信的关键证据,而且也没有其它证据佐证J某通风报信。按照公安机关的逻辑,J某在治安队工作,就天生能很便利掌握相关打击信息,就会很容易实施通风报信。辩护人通过提出多个疑点和合理解释,认为认定J某通风报信系办案部门的猜测。

 

五、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通过退查后,依法对J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六、办案心得 

由于本案是涉黑犯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非常重视。辩护律师从侦查阶段就介入熟悉案情了,由于J某一直都是否认有包庇罪的犯罪事实,从一开始辩护人就朝无罪的方向走,辩护人通过深入的辩护工作后更加印证无罪的方向,由于辩护律师的不懈努力和辩护活动的影响,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表明辩护律师对案件事实的辩护和无罪方向的坚持是有效的,并取得良好的结果。本案的处理充分展示了我国法治体系中各个机关的职责和作用。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检察机关审慎权衡证据,决定是否起诉;而辩护律师则通过辩护活动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