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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案件细节,发现一审遗漏情节,依法获二审法院减刑6个月

发布时间:2023-07-30 19:05:47 浏览:2429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9年8月1日,Z某驾驶小客车行驶途经东莞市某镇路段时,该车车头追尾撞到前方同方向由被害人G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该车搭乘被害人X某,致使X某倒地卷入Z某的车底,Z某下车查看,后弃车逃离现场。随后Z某联系其妻子前往事故现场处理事故。2019年8月2日,X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日14时Z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经交警部门认定,Z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Z某与两名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他们的谅解。

二、本案焦点问题

1、本案中,虽然这个案基准刑期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Z某具有自首、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Z某想争取缓刑

2、经过辩护人与Z某以及其妻子反复沟通案情,发现Z某发生事故后,没有挪动车辆,犯罪现场没有被破坏,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打电话,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联系妻子前往现场,其妻子到达现场后即随被害人的救护车到达医院,为被害人交纳医疗费,上述事实证明Z某已尽救助义务。

三、办案结果

辩护人针对本案焦点问题,梳理出详细的辩护意见,详细展现Z某已尽救助义务的事实,这个事实一审法院没有阐述,法院接受了辩护人的意见,虽然没有采纳缓刑的辩护意见,但最终在一审基础上减少刑期6个月。

四、办案心得

本案中,辩护律师接到案件委托后,通过反复会见Z某及其妻子,多次研究卷宗材料细节,最终找到“已尽救助义务”这个辩点,而这个辩点一审律师以及法官都忽略了,从而本案取得非常良好的法律、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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