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被害人B某等人系未满14周岁幼女,因被同学霸凌被强迫卖淫。案发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包括A某在内的30多人被以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当事人A某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是第一次开庭后翻供,检察机关建议量刑4年-4年半。黄天源律师作为辩护人,在第一次开庭后代理案件,巧获被害人家属当庭谅解,案件获得轻判2年5个月有期徒刑。
二、办案过程
2023年6月,被告人家属委托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指派黄天源为A某辩护。黄天源律师立即开展下列工作:
- 多次会见A某,安抚A某情绪,并且了解A某的成长史,作为后续说服被害人获得谅解的基础。
- 通过微信、电话、线下见面的方式说服被害人家属初步愿意谅解。
- 沟通检察官、法官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双向保护的原则,通过法官促成谅解。
- 最终,案件第二次开庭被告人重新认罪认罚并且获得当庭谅解,获得轻判2年5个月。
三、辩护思路
1、在第一次开庭翻供的情况下,第二次开庭当庭谅解完成翻转。
在第一次开庭绝对不利的情况下,A某家属委托广西律师事务所黄天源律师介入案件。黄天源律师在多次会见、阅卷的基础上,研判案件的突破口是争取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但是案发后被害人遭受比较严重的精神伤害,并且A某家属的支付能力较弱,获得谅解的难度极高。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黄天源律师经过数次的微信、电话、线下沟通,把A某父亲酗酒、母亲离家出走,其从初中开始就打工边工作边读书的成长经历告知被害人家属,获得他们的同情。同时在支付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初步谈定先支付1万元,如果A某获得在3年内支付剩余4.5万元的方案。
开庭之前,辩护人再次对A某进行庭前辅导,并且把详细载有其自力更生的成长经历的最后陈述交给A某,告知其要手抄并且熟悉背诵。最终在开庭时A某声情并茂的描述其自幼被母亲抛弃,父亲长期酗酒但是依然不放弃边工边读的成长经历下,检察机关愿意重新给其认罪认罚。其最后陈述也感动了被害人母亲以及合议庭,在合议庭的见证下,当庭签署谅解书,获得了很好的效果。
- 未成年人案件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即保护被害人,也保护未成年被告人
本案些许遗憾是因为案件在当地影响太大法院没有给予缓刑。但是A某在全案30余人中获得了最轻的刑罚,是实质化辩护的体现。
四、办案结果
2023年7月18日,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减轻处罚,对A某判处有徒刑2年5个月。
五、办案心得
(一)不怕困难,胆大心细,获得当庭谅解翻转案件
在大多数案件中,获得谅解书主要是钱的问题,但是在更多案件中客观上当事人和家属支付能力是有限的。而且出于情感问题,有些被害人和家属是不愿意给出谅解书的。如何获取谅解书,需要律师从中穿针引线,动之以情,是个绝对的“技术”活。黄天源律师在2023年上半年办理的不同案件中获得各类谅解书6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案更是只以1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获得了当庭谅解,是本案翻转的根本。
(二)仔细阅卷,寻找最合理的辩护方案
本案另一个核心争议是,A某作为未成年人,被害人也是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必须进行同步录音路线的。例如《公安机关讯问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公通字〔2014〕33号)第六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的。
此外,根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
第二十六条 经法庭审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一)确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
(二)应当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案件没有提供讯问录音录像。
但是经过仔细的会见,辩护律师了解本案在侦查阶段虽然未制作任何同步录音录像。但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曾经对A某进行讯问,并且制作了同步录音录像。因此通过非法证据排除做无罪辩护的可能性不高。通过沟通A某,选择了较为妥当的认罪认罚,争取谅解希望获得缓刑的辩护方案。虽然最终没有获得缓刑,但是刑期也从4年-4年半大幅减低到2年5个月,实现了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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