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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太阜阳刑辩团队承办网络开设赌场案,两名被告人累计减刑六年

发布时间:2023-11-08 09:23:47 浏览:1782次 案例二维码

有效辩护案例金亚太阜阳刑辩团队承办网络开设赌场案,两名被告人累计减刑六年

【承办律师】李情,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

李瑞,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曹越,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受理日期】2023年3月

【涉案罪名】开设赌场罪

【办案单位】Q区人民法院

【办理结果】第一被告人实际减刑两年十个月;第二被告人实际减刑三年两个月

一、案情简介

C某与H某伙同多人建立微信群,发布“斗牛牛”房间链接,招揽多人在微信群中进行赌博。

二、办案过程

1、辩护人接受委托时,案件已经进入法院审判程序,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起诉,C某、H某分别作为第一、第二被告,并分别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六年、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H系累犯)。

2、金亚太阜阳刑辩团队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分别约见了二被告人,经过细致阅卷了解案情,且经团队讨论,一致认为C某、H某二人的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其行为认定为赌博罪更为妥当,并以此为基础就辩护意见与承办法官进行多次庭前沟通。

3、庭审时,辩护人就本案焦点问题与公诉人据理力争。庭后经过辩护人与法院的反复沟通、辩护,本案最终对C某、H某实际减刑两年十个月、三年两个月。

三、办案心得

办理刑事案件是思想的碰撞,经验的交流,能够遇到负责、有担当的好法官,更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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