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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L某涉嫌强奸罪先卓刑辨团队黄剑荣介入在审查起诉阶段获附条件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3-11-27 18:18:45 浏览:2910次 案例二维码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年146号

L某涉嫌强奸罪,先卓刑辩团队黄剑荣律师为其辩护,获附条件不起诉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 强奸罪

结果: 附条件不起诉

亮点: 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犯重罪获轻罚)

焦点: 未成年犯罪。

封面语:L某(16岁)与受害人(未满14周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先卓刑辩团队黄剑荣律师介入后迅速捕捉本案对嫌疑人有利的事实,经充分的辩护工作后让L某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获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2022年春节期间,双方在王者荣耀上互相认识并发展网恋关系,于2023年8月23日嫌疑人L某(16岁)来到受害人(未满14周岁)家里后,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后果受害人父亲报案从而案发,2022年8月25日被刑拘, 同年8月27日委托黄剑荣律师介入,同年8月30日取保候审。嫌疑人被抓获第三天其家属及时委托先卓刑辩团队黄剑荣律师介入后迅速捕捉本案对嫌疑人有利的事实,并作受害人家属思想工作,经双方家属同意,L某父亲自愿补偿受害者生理上、心理上和精神上的损失,并获得谅解书。经充分的辩护工作后让L某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获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办案过程

L某家属来到广西先卓律师事务所咨询,并委托事务所先卓刑辩团队执行主任黄剑荣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黄剑荣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为L某展开了以下工作:

1、及时多次与L某沟通案情

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L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普及法律知识,疏导其焦虑情绪。案件承办过程中,黄剑荣律师多次联系L某及其家属告知涉案情况、陪同其家属与被害人积极沟通赔偿事宜,及时反馈办案进度。

2、组织团队成员讨论案件

在了解案情后,黄剑荣律师迅速组织刑辩团队成员针对本案进行讨论,最终形成了本案的办案思路。

3、与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沟通

为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并获得批准,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建议作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

、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为(罪轻辩):

一、双方均系未成年,并自愿发生性关系,没有采用暴力手段。

二、犯罪嫌疑人是在校中专学生;

三、事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

四、认罪认罚,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有悔罪表现。

五、 到案后如实供述,属于坦白,且是初犯、偶犯。

综上意见,L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需要判处刑罚就可以达到惩罚目的,且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建议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办案结果

某检察院审查全部案件证据材料后接受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L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的行为,但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起诉条件,并具有悔罪表现,决定对L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于2023年11月27日某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某检未附不诉〖2023〗XX号)。

、办案心得

本案,当事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及时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经过了解本案的事实及情节,辩护律师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把握住案件中的诸多关键细节,向检察机关提出L某虽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认为L某的行为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对L某相对不起诉足以得到相应的惩罚。最终经过某人民检察院审查,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对L某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挽回一个在校学生的前途。

身为刑辩律师,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也是别人的人生。先卓刑辩,以打造有品格的法律服务,平衡正义与温度,以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的服务宗旨,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追求卓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友提供优质、高效、热情的法律服务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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