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某某涉嫌一案,经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臻达团队周静雯律师辩护,二审获改判。
一、案件结果
罪名:受贿罪
结果:二审法院改判认定被告人L某具有立功情节,且部分索贿的事实认定不当,适用法律不当。
二、案情简介
2010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L某利用担任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共计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5900万余元。因对一审判决未认定其具有立功情节以及部分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具有异议,遂联系到臻达团队周静雯律师为其辩护,代理二审。
三、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为:
1、L某具有立功情节,符合提供线索型立功的构成要件。
2、L某部分索贿的事实认定不当。
3、二审中出现了退缴违法所得的新的事实。
四、办案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以上全部辩护意见,二审改判获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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