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5年34号
罪名:
结果:
亮点:掩饰金额两百多万获缓刑
封面语:家庭主妇 P 某,因使用丈夫涉赌拿回家的钱陷入刑事案件。律师抽丝剥茧辨明金额争议,挖掘从轻情节,终助其获缓刑。
案情简介
P某为家庭主妇,丈夫X某在境外参与开设赌博网站。2021年7月至2023年期间,X某多次通过“背包客”将现金284万余元交给P某,P某用于购买房产、车位和家庭日常开支,机关指控其涉嫌。
办案过程
律师接受P某近亲属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多次会见P某,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包括资金的接收、使用情况等。同时,仔细查阅卷宗材料,梳理证据链条,发现指控金额存在问题。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30余万元指控金额,并成功取保。审判阶段,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详细的辩护意见,为P某最终争取到缓刑。
办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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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异议:针对指控的犯罪金额,律师通过仔细核对P某的银行卡交易记录,发现其中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况、以及部分金额系借款而非掩隐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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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恶性分析:从P某的生活状况和行为表现入手,强调其作为无经济来源的家庭主妇,要抚养孩子,面对丈夫送回家的钱,期待其完全不使用并不现实。而且P某只是将钱存入实名账户或用于家庭正常开支,未采取手段“洗白”或隐藏钱款去向,主观恶性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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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情节阐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P某具有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情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同时,P某始终愿意认罪认罚,积极全额退赃,这些情节都应当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4.辩护:一审期间法院提出罚金可能15万元,律师提交P某家庭经济困难等证据,希望法院能够对其处以较低罚金。
办案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部分意见,认定P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综合考虑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以及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的特殊情况,判处P某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这一判决结果让P某避免了被再次羁押。
办案心得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深刻体会到精准把握案件细节和法律适用的重要性。对于金额计算等关键问题,必须进行严谨细致的核查,用证据说话。同时,要充分理解当事人的处境,从人性和社会情理的角度出发,寻找从轻处罚的依据。法律不仅是惩罚的工具,更是维护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权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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