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某涉嫌职务侵占 本网律师成功为其
——本网资深律师陈武为H某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一 案情简介
H某,男,汉族,从事高尔夫球场管理职业,北京某高尔夫俱乐部职工,家住北京市丰台区。两年前在某高尔夫俱乐部担任销售员一职,在销售高尔夫球场会员卡的过程中,俱乐部声称H某从中赚取回扣,并向都江堰市公安局报案,都江堰市公安局于2010年4月24日18时在北京将涉嫌的胡某刑事拘留,羁押于都江堰市看守所。
2008年1月,H某销售5张会员卡,按合同向客人收取了14万,然后交给公司12万。但有个细节,客人是团购,H某把事情向总经理彭予文汇报,因中间人需要回扣,其中两万定金交由H某掌握,公司发票出的14万,税金从胡某手上的2万元中缴纳。
2007年7、8月份,俱乐部总经理有一张公司卡需要转让,当时想以15万转让(正规渠道20万),后来H某以18万转让给XX律师事务所,其中三万被认为是职务侵占。
二 法律服务效果
H某因职务侵占被刑事拘留后,感到很委屈,他认为自己的销售行为都得到了领导的批示,自己的所得都是公司对自己销售业绩的奖励。四川网资深律师陈武接案后,在H某家属的配合下,找到了领导批示、委托书等证明胡某无罪的关键证据,结合相关法律,向都江堰市公安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成功为H某申请了取保候审,H某重获自由,家属感动落泪,H某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三 申请取保意见要点
1 陈武律师找到了某高尔夫俱乐部总经理彭某给俱乐部市场部的批示。待批示的内容为A练习场和俱乐部“双方对外统一价格为每张价格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为其会员出具14万的发票,合同价格为14万,中间的2万元差价为新阵地练习场所得,新阵地支付2万元的发票税……以上报告是否可行,请领导批示!”公司总经理彭某批示:“同意”。可见公司职员H某的销售行为得到了公司领导的批准,其中的差额也非为H某所得,H某不构成职务侵占。
2 转让总经理彭某的公司卡一事,有总经理彭某的委托书,最多只能算是个人之间经济纠纷,不构成职务侵占。
总经理彭某出具委托书上的内容可见胡某得到了总经理的授权,且会员卡为总经理彭某私人所有,H某不构成职务侵占。
四 附件:委托书、会见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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