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阶段担任成都某知名公司销售经理赵某的法律帮助人,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查处查处以无罪释放
(主办律师:成安)
相关关键词:罪与非罪 无罪辩护
笔者按:在买卖合同中会产生一些案件,比如合同等,但重要的一点是要从法律关系入手区分出罪与非罪,有些行为是正常的买卖行为,而有的行为仅仅是违反民事上的规定,但并没有触犯到。区分罪与非罪就要求办案律师准确的把握罪名的构成要件及一些例外情形。
律师的最大德行是诚实,律师必须对其当事人诚实,必须把其当事人的事情当作他自己的事情。
——D.N.幸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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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辩护的基本情况
案件结果
律师体会
一、本案辩护的基本情况
在本案中我抓住了双方属于正常交易,是正常的买卖关系这一核心,最终在赵某被羁押30天以后,获成都市公安局经侦处无罪释放。
二、案件结果
赵某获公安局无罪释放。
三、律师体会
刑事案件建立的首要基础往往是民事法律关系,在买卖关系中所产生的经济犯罪就是这样,违反民事规定上升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触犯刑事法律的后果,比如说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与就是一例。作为辩护律师来说要取得辩护成功,就要证明这一行为只是正常的经济交往,或者仅仅是民事违法行为,要证明还没到达刑事法律规定的“度”,才可能解决“罪与非罪”的问题,本案的辩护中我采取了这一辩护方式,最终让赵某在公安侦查阶段即被无罪释放,避免了检察机关的起诉及法院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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