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合同诈骗与敲诈勒索,本网律师成功辩护,两罪变一罪
——H某因诈骗、敲诈勒索二罪被诉
关键词:
一、【案情简述】
被控、敲诈勒索罪两罪
2009年9月22日,H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1日被执行逮捕。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9月15日以合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起诉到成都锦江区人民法院。
2010年11月5日审结。
二、【辩护思路与律师心得】
一罪辩无、一罪辩轻
本案复杂,被告人多达8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至一审判决,历时一年多,承办律师全程介入,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的来龙去脉,先后9此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远远超出类似案件的次数,也为详细、充分的辩护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裁判结果】
辩护显成效,终以合同诈骗罪轻判
法院最终判处H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7年,敲诈勒索罪的指控不成立。
四、【附件:《判决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