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的观点和逻辑,应该如何审核?
〇一
作为律师,写辩护词的目的是什么?
当然是为了说服法官,让法官做出一个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
如何才能说服法官呢?
保证辩护词的观点和逻辑没有问题,应该是最基础的一道保障。一旦辩护词的观点和逻辑出现重大问题,不仅不能说服法官,或许还会闹出笑话,会被质疑律师缺乏专业性。
所以,写辩护词时,辩护观点和逻辑确定下来之后,一定要对观点和逻辑进行反复审核,确保没有硬伤或者大的漏洞,否则,一旦逐字稿都写出来了才发现问题,那就需要全部进行返工,耽误的时间会更多。
具体应该如何审核呢?
〇二
第1步,必须对观点和逻辑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一定要保证观点的合理性,至少要做的下面这几点:
1.要保证不能突破人民大众的接受范围;
2.不要挑战法官的底线;
3.不能挑战基本的法律和道德底线。
我们毕竟是社会动物,要保证融入社会,而不是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否则,一旦出现挑战道德底线的观点,就有可能引发舆论的谴责,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比如,曾经有律师在法庭上就发表了这样的观点——卖淫应该合法化,这样可以大大的降低犯罪的概率,特别是性侵类犯罪。
这种说法或许在某些地方是合适的,但是在我们当下的环境里,肯定是不合适的,甚至有点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感觉。
最后的结果,那就可想而知。
〇三
第2步, 要审核观点是否存在矛盾。
不管我们的观点能不能被法官接受,或者说能不能说服法官,至少我们要保证观点和观点之间不能自相矛盾,也不能前后矛盾。
否则,在法庭上发表辩护意见时,你会尴尬无比,想死的心都有。
因为法官可能会问:请问律师,你最终的观点究竟是A?还是B?
我们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难道我们说,我们二者都要?
显然,这种答案不是法官想要的。
具体矛盾的情形大概有这么三种:
1.既想做无罪辩护,又想说明有自首立功的情节进行量刑辩护。
2.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观点不统一。
有时是委托人和辩护人的观点不一致,有时是被告人和辩护人之间的观点不一致,当然更离谱的是,两名辩护律师之间的观点不一致。
3.在论证的过程中,出现论证的结果和最初的观点不一致。
这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自相矛盾。
上述几种情况,不论出现哪一种都要提前解决掉,甚至还要有不同的预案。
〇四
第3步,要考虑观点被采纳的可能性。
这个事情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如果在审核时,连自己这一关都不能通过,自己都认为被采纳的可能性极小,那就没有必要用这个观点去赌博。
因为,我们是在拿被告人的自由和生命在赌。
一旦赌输,这个代价我们自己承受不了。
而且,如果我们自己对于要发表的观点,都没有信心,庭审现场就不可能出现一种对我们和被告人有利的气场,这也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结果。
所以在审核时,一旦发现观点被采纳的可能性极小,就要慎重考虑,要不要调整观点。
及时的调整,或许可以挽回巨大的损失。
有人不是说过——方向错了,停止就是进步。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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